山东发布20件"坑老"典型案例 这些陷阱要当心

山东发布20件"坑老"典型案例 这些陷阱要当心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6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在会上通报了“2016年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共20件。山东是全国 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到2016年底,全省老年人口2057万人,占总人口的20.68%。这些案例涉及赡养纠纷、电信诈骗、交通事故、养老金纠纷等七 类,快来看看,老年人最容易遭遇哪些陷阱吧。

  一、赡养纠纷类。这类案例涵盖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类型的赡养纠纷,案例既从多角度向老年人讲解如何依法维 护自身被赡养权,又对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进行教育,同时还为各类赡养案件提供审判思路。据了解,当前赡养类纠纷有两个特点值得关注,一是农村的发生率远 高于城市,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村地区老年人的财产状况、生活状态存在短板,农村老年群体是扶贫脱贫的重点,农村的高龄老人更是难点;二是老年人的精神赡养 需求容易被忽视。老年人与子女缺乏交流沟通,特别是老年人因得不到子女精神上的慰藉,内心更加敏感、脆弱,致使小矛盾转成大冲突,重者还会发生轻生等极端 事件。公布此类案例的意义在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子女将精神赡养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同等重视。这类典型案例有6件,分别 是:1、荣成市人民法院承办的周某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2、平邑县人民法院承办的刘某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3、夏津县人民法院承办的时某某、徐某某诉子女 赡养纠纷案;4、临清市人民法院承办的许某某诉养女赡养纠纷案;5、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成某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6、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张某 某诉其子赡养纠纷案。

  二、电信诈骗类。近年来,此类案件呈高发态势,比较多的是采用电话媒介,线上宣传、线下实施,诈骗手段 不断翻新,受害人以中、老年人居多。这类典型案例有6件,分别是:1、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承办的民警紧急致电劝阻耄耋老人被诈骗案;2、淄博市公安局 张南分局承办的范某等人冒充名医诈骗案;3、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承办的民警快速出警阻止老人被诈骗案;4、鱼台县公安局承办的贾某以收藏为名诈骗 案;5、齐河县公安局承办的民警走访阻止留守老人被诈骗案;6、巨野县公安局承办的刘某等人冒充亲属诈骗案。

  三、劳动纠纷类。公布此类案例的目的在于指导低龄老年人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形, 如何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提醒老年人在老有所为时,需要在哪些方面维护自身劳动权益。这类典型案例有2件,分别是:1、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的刘某甲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2、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张某与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四、交通事故类。老年人身体机能渐行退化,反应迟缓、骨骼疏松,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 如不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不但容易致贫、返贫,而且还可能因无力医治而致残致命。公布此类案例的目的在于指导老年人在自身遇到交通事故时如何及时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同时,指导老年人在子女等赡养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维护自身的被赡养权益。这类典型案例有2件,分别是:1、肥城市人民法院承办的杜某某等人诉 晁某甲等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2、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王某某诉王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五、养老金纠纷类。养老金是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石,是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此次公布的典型案 例涉及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两种类型的养老金纠纷。一类是目前的热点,因企业改制引发的养老金纠纷。此类涉法涉诉纠纷,有些老年人上访多年没有结 果,但通过提请劳动仲裁,短时间就解决了,老年人也非常满意。这就提示老年人要学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类是当前的难点,老年人购买商 业养老保险被骗。提醒老年人在投资理财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咨询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防止一些公司夸大宣传,随意许诺,同时,也要结合自身经济状况,量力而 行,不能盲目跟风。这类典型案例有2件,分别是:1、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姜某等人申请代办养老保险被骗案;2、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梁某等人诉 某企业拒付抚恤金案。

  六、物权保护类。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低龄健康老年人仍然是耕田劳作的主 要劳动力。农村留守老年人耕种的承包土地被他人非法侵占,老年人势单力薄、无力抗争的情形不是极个别现象。公布这类案例的意义在于,指导老年人依法维护用 益物权,而适度、便利地处理该类纠纷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这类典型案例是:东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张某某诉范某某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 案。

  七、非法集资类。非法集资者利用老年人理财意愿强烈、风险意识较差的弱点,以高额回报、保本保收益、赠 送礼品等为诱饵,向老年人吸收资金。这类案件一般参与人数众多,许多老年人投入养老钱、保命钱后血本无归,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公布此类案例的目的,在 于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努力提高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保障老年人度过一个平安的晚年。这类典型案例是:烟台市预防打击 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置的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樊思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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