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排查异常药价,有药品价差566倍!多家药企被点名

多地医保局、市监局开展药价异常排查,一批药品撤网、暂停交易,多家药企、药店被点名、责令整改。

01 多家药企被点名

有药品前后价差566倍 

3月21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公布《关于已挂网过评药品撤网的通知》,由于不符合差比价规则或超同组1.8倍,22个药品拟撤网,涉及注射用阿昔洛韦、盐酸倍他司汀片、来那度胺胶囊等13个品种,以及一品红、扬子江、正大天晴等16家企业。 据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通知,如上述企业药品计算后符合差比价规则或降价至同组最低价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申请重新挂网,本批公示期至3月23日止。 

不只是河北,3月以来,全国多省对挂网药品异常价格展开了排查。

3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排查挂网药品异常价格的通知》,经排查部分药品未按规定进行价格联动,相关企业需于3月26日前按要求递交说明材料。

未按要求递交的,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0版)》处理,即药品或医用耗材价格异常,被医疗保障部门函询约谈,但不能充分说明合理理由且拒绝纠正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中等”;若相关行为在本省范围内持续时间超过1年或相关行为持续期间在本省范围内销售金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3月17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2023年第一批价格异常药品处理结果》,名单包括4个药品,其中山东方明的盐酸胺碘酮注射液、山东鲁抗的头孢氨苄颗粒、乌苏里江制药的刺五加注射液均接受了不同程度的降价,丹东医创药业的注射用硝普钠因企业不接受联动而被暂停交易资格。

3月15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挂网价格和采购异常药品目录的通知》。

目录分为价格/采购异常和价格涨幅异常两部分,前者涉及10个品种15个品规,现行挂网最高价与三年内最低价价差倍数最高的是肌苷注射液(2ml:100mg),前后价差达566.35倍;后者包括10个涨幅异常药品,10家企业被点名,其中湖北潜龙药业的注射用阿昔洛韦在海南撤网前的价格为33.18元,当前海南挂网价格为1156元,价格相差34倍,是该批目录中前后价差最大的药品。

按照海南要求,相关医药生产企业应围绕生产成本、销售模式、制剂代理商和原料生产企业(或中间商)关系等相关情况尽快开展自查调价,对价格明显异常但不主动响应的品种且情形恶劣的,海南将开展约谈、通报和信用评价,实时将问题线索推送到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中心。

3月16日,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2月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药品调查的通知》,监测直报系统数据及监测点上报信息显示,今年2月,辽宁全省医疗机构及监测点上报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信息103条。

通过甄别核实,有25个药品需要进一步调查,其中包括安宫牛黄丸、阿卡波糖片、阿托伐他汀钙片、阿莫西林胶囊等常用药,涉及北京同仁堂、扬子江、天津金耀药业、武汉人福药业等15家药企。

3月13日,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及时完成挂网价格更新降价工作。

同时,新疆还表示自今年6月起,当地将严格按照《分类挂网细则》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价格监测,定期比对全国价格信息,坚决落实“对于已挂网产品,在新的全国各省级平台最低价执行后30日内,医药生产企业必须自主申请调整挂网价格”政策。对未按要求联动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最低价的产品,一经核实取消阳光挂网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挂网。

02 药价监测常态化

覆盖大批药店

3月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2023年将“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对重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价格等开展常态化监测”,同时“探索建立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此外,“针对涨价过快的品种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要素成本测量”。

可以看到,2023年,挂网药品的价格监测将常态化,与此同时,对药价的监测不会止步于院内,近年来,针对零售药店的价格监测也正逐步扩围。

3月20日,辽宁大连市医保局发布《常用药品价格监测结果公示(第一期)》,同时宣布即日起,市医保局定期开展常用药品价格监测结果公示工作。

此次公示选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各病种相关10种常用药药品价格作为监测公示内容,所采集数据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辽宁大连)2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全市门诊统筹定点药店最后一次的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包含会员日活动价格、优惠折扣价格。

对零售药店而言,价格公示意味着方便消费者“价比多家”,服务优、质量好、价格低的零售药店也更容易被选择。例如,大连医保局就表示将把销售价格最低的10家门诊统筹定点药店名单进行公示,以供群众购药时参考。

除辽宁之外,广东、江苏、陕西、新疆等地的各市县医保局都曾发布过相关常用药价格监测公示。

同时,由于近期甲流高发,奥司他韦等相关治疗药物在多地出现涨价、断货,河北、内蒙古、山西、陕西、贵州等多地市监局也展开了行动,针对价格产生大幅波动的奥司他韦等药品在辖区内零售药店进行调查取证,一批药店被责令整改。

早在2019年12月,国家医保局就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发挥医保对药品价格引导作用,完善对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也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提出,要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

在医药控费的背景下,各地纷纷落实顶层要求,药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是可预见的趋势,随着监测数据平台升级,药企、医院和药店今年在价格方面受到的监管都将更严格。

来源 | 赛柏蓝

编辑 | 符媚茹 买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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