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旅途中,医生救人会不会惹来麻烦?

高铁等单位并没有要求记录医师执照的权力或规定,医师可自愿决定是否予以配合。其做法可以理解,但应尊重医师意见,不能也不该强行要求记录,否则会寒了乐意助人的医师们的心。

撰文 | 燕小六

4月26日,广东广州飞往新疆喀什的CZ6886次航班起飞约两小时后,机上一位小学生突发腹痛,脸色苍白,带队老师立刻寻求乘务员的帮助。恰巧,此次航班是广东省第十一批第一轮组团式援疆医生乘坐的航班。

“当时孩子看起来面色苍白,额头和手脚发凉,表情非常痛苦。”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蔡耘检查了这名学生的情况,仔细询问带队老师后,初步排除了急性阑尾炎、肠梗阻等严重急腹症,而考虑是饮食不当引起急性胃肠痉挛,应该没有什么大碍。航班经停乌鲁木齐时,该学生的症状已经缓解。医生们准确的判断受到了大家的赞扬。

民航系统测算显示,今年“五一”期间,全民航预计将完成旅客吞吐量3040.4万人次,较2019年“五一”增加4.3%。同期,高铁集团则表示,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1.2亿人次,较2019年同期增长20%,超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根据过往经验,“五一”期间少不了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突发旅客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对于医护人员而言,在民众面临生命危险时挺身而出,是对“希波克拉底”誓言的践行。但面对社交媒体上各类话题的复杂性,很多医护都表现出犹豫和顾虑。如果在医院外的环境下实施救助,事后出现不良后果算谁的?即使操作没有问题,但一旦救助过程在网上被传播,吃瓜群众评头论足,导致言论风向反转、失控的情况并不少见,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上网,好事就可能变成坏事

自2016年至2023年4月,郑州人民医院共接报了40多起院外救人的好人好事。其中13起发生在地铁、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

2022年,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因上报多例救助事件,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该院医生陈喜杰被同事们笑称“自带救人体质”,他曾在高铁上救助过被门夹住手的乘客;出门偶遇因低血糖晕倒的邻居,悉心照顾到其恢复。还曾连续两年的同一天,在上班途中救治过路人。

“事后,有那么一瞬间,我后怕过,万一被紧急救治的人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我会不会被负面评论包围。”陈喜杰告诉“医学界”。

今年4月初,郑州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梅伟在高铁上救治一名急症乘客。他经过问诊、触诊,初步判断该名乘客患者因输尿管结石致疼痛,服用止痛药是当时所能采取的较好的缓解方法。他包里刚好有药,就给患者用了。后续该乘客去往医院检查,证实是输尿管结石。

梅伟对医院同仁讲起此事说:“在列车环境里,如果专业不对口时,医护人员可能没法准确判断患者情况。若真是心梗、卒中等凶猛急症,车上可能缺乏抢救设备、急救药物,医护去了也束手无策。”

“医学界”在社交媒体等发现,救不回来怕被讹、担心能力不够、怕舆论反转翻车、不敢在执医注册地以外的地方“非法行医”,是医护心头的拦路虎,也是过往真实事件留给大家的心理阴影。

2017年9月,辽宁沈阳康平县一名有行医资格的药店老板在店内急救一名老太太,压断了其12根肋骨被诉。虽然两审法院均判老板不担责,但该老板告诉媒体,事后4年多,诉讼给他带来不少影响,药店也关了,造成很大损失。

2020年8月,在湖南常德火车站,两名医学生跪地急救一名倒地男子,抢救无效后遭网友恶评。针对媒体纷至沓来的采访邀约,校方称以前也多次有师生在紧急情况下主动施救的善举,不料这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两名学生有点受伤,不想再纠结于此事。但学校态度明确,认为两人以自己实际行动践行了医学生誓言,拟在新生开学典礼上授予两名人“校长特别奖”,以此教育广大入学新生。

郑州人民医院宣传部主任陈慧告诉“医学界”,该院有1名护士曾在商场急救过一个异物卡喉的孩子。一些媒体获知后来医院采访、了解情况。相关新闻播出时,一些于现场采集的视频未被采用。媒体解释,“这是因为他们担心在那么紧急的场合下,护士的急救动作可能变形,达不到教科书级别的标准,从而引起纷争。”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钱陈律师告诉“医学界”,医师们在医院外、非执业地点施救,受《医师法》保护,是国家鼓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也规定,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救治内容被拍成图片、视频,上传网络并引起恶意讨论,钱陈律师指出,医师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时,若拍摄视频发布并构成侵权,医师可以要求对方撤销视频、赔礼道歉。

陈慧指出,该院经常展开全院培训。一方面,让大家知道,医院鼓励、弘扬紧急救治的行为和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帮助大家掌握更标准的急救技能和方法。

陈慧表示,医护人员碰到紧急情况,需要迅速做出第一反应,它不像平时在诊室、病房里,大家能深思熟虑、查查医书、询问同行,给出最佳方案。因此,医院要想办法、保护医护们的积极性。“若大家都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就没人出手相救了。”

“好事留名”,不能让医护寒心

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医护人员在院外紧急施救时,往往会被追问一长串的个人信息。“医学界”与多名参与过院外急救的医护对话,发现他们都被要求登记过实名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生殖医学医师李婷婷回忆,在一次飞往新疆的航程中,她遇到一名腹痛女性,自称是人流术后回家。“当时空乘担心她是宫外孕或隐瞒病史,一直不肯起飞。我前往查看后,认为没有问题,可以起飞。空乘要求我登记实名信息。当时我没带工作牌,无法证明自己是医生,她们说不能接受我的建议。后来,我想到互联网实名认证平台,找到了一系列证件,拍给他们。以当时的条件、情况,我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也相信我的医术是当时人群中最值得托付的。”

救人后要登记医护人员的身份证等实名信息,曾引起媒体热议。2019年3月17日,在柳州去南宁东的列车上,医生陈瑞紧急救治一位患者。事后,列车工作人员索要其医师证。得知未携带后,乘务人员又提出查看身份证、车票,并拍照、留存。同时,让她写一份情况说明,且必须在文末注明以上内容是她亲笔所写,要签名画押,留下联系方式。陈瑞发现在整个救治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一直在旁录像,事先并没有告诉她。

随后,广西卫健委做出回应:陈医生的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值得表扬和肯定。涉事的铁路部门“南宁客运段”就列车人员的“考虑不周,处置方式不妥”,向陈医生及广大医务工作者道歉,并回应称,出示医师资格证并非规定的程序,留存联系方式和现场救治情况主要是便于后续医院更好救治。

当时,“上观新闻”发表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法学教授的文章称,合理揣测前述行为,其背后是趋利避害的本能,乘务员要固定“证据”,避免日后乘客伤亡而使自己背上责任。“委实令人难以接受。好意救人者,也不负有救活他人的责任,哪怕因此致人伤害,也属无心之失,无须背上责任。我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医生主动施救,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无论如何,都不会也不该被追责。”

钱陈律师告诉“医学界”,高铁等单位并没有要求记录医师执照的权力或规定,医师可自愿决定是否予以配合。高铁单位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纷争,其做法可以理解,但应尊重医师意见,不能也不该强行要求记录,否则会寒了乐意助人的医师们的心。

前述“上观新闻”文章也表示,乘务人员的正确操作是:对事件过程进行一般性记载,证明发生过这些事实,然后向救人者说明这一记载的用途,并重点声明各方均不会因此背负任何责任,以消除可能的误解。在此基础上,可以请救人者签名,如遭拒绝,也无妨。

已有航空公司挺身而出,为医护急救行为托底。2016年7月,南方航空公司推出“机上医疗志愿者”。对于在南航飞机上实施医疗救助及援助的医生志愿者,南航“承诺成为第一责任人”。有分析称,南航就是对医生志愿者所进行的抢救行为做出见证,向他人或相关部门证明志愿者的行为是帮助他人,而非医疗活动。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除了完善社会抢救的法律法规,应将急救设备和药品引入公共交通工具。至于引入怎样的设备,可参考国外。

2019年年末,《升级版中国公共交通工具急救用品建议清单》出炉。撰写团队成员查阅国内外文献以及临床经验发现,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死、心绞痛、癫痫、张力性气胸、气道梗阻等是院外急救最多的疾病。因此,该清单所罗列的急救用品、仪器等,对应上述疾病,且都是简单易操作的。经过简单培训后,不是医学专业人士也会用。

文末调查

看了这么多例子,我们想做个小调查:这个“五一”长假,如果路遇突发疾病者,你会出手相救吗?请选择:

来源:医学界

责编:徐李燕

编辑: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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